关于《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于: 2024-03-28 17:09

    一、制定的背景

  工程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成熟的建设工程模式在国内工程实践中被广泛使用。实施工程总承包可以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建设投资、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可以促进设计与施工深度融合,激发工程建设科技创新;可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遏制违法发包和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推进大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加快与国际接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精神,规范全国行业工程总承包管理。

省住建厅在2018年出台了《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2021年底印发《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近年全省共有200余个项目采用了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工作由点到面、有序推进。今年在汲取试点经验和其他省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管理,促进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阶段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印发了《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一条。主要是按照项目的管理操作流程来进行构架。

第一章总则主要说明了《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管理部门。第二章发包和承包,对项目招投标的发包、承包的具体操作进行明确。第三章合同与结算,对合同形式,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的风险,项目结算和决算审核进行明确。第四章各方主体责任与义务,对项目组织管理,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等主体的责任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机构和实名制管理等进行明确。第五章监督管理,对工程总承包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安许证、竣工验收和保修、业绩认可、现场监管、信用管理和法律责任进行明确。第六章附则,规定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制定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23〕6号)法律法规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二)关于工程总承包发包内容。国家管理办法提出的工程总承包发包内容仅包含设计、施工。《管理办法》明确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的建设标准明确的中、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勘察业务纳入工程总承包进行发包。

  (三)关于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明确了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形式。《管理办法》遵循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总价合同的原则。仅允许对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外,合同价款一般不予调整。在决算审核时,仅对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变更调整部分进行审核,对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固定总价包干部分不再另行审核。

  (五)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一种新型组织实施方式,可以提高工程咨询管理的整体性、协调性。工程总承包也是整体实施,两者配合更有利于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管理办法》中明确建设单位可根据自身能力、项目实际和需要委托符合要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项目管理。

  (六)明确参建单位单位责任。强调了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并规定建设单位要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等制度。强调工程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终身责任。此外,明确了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的责任。

  (七)规范工程总承包业绩认定。《管理办法》新增了业绩认定的要求,明确了经合同信息报送并履约完成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计入相关企业工程业绩信息。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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