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某队三支队(海西支队)基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拟邀请投标单位征集公告
我单位受青海省公安厅委托,现对青海省公安厅某队三支队(海西支队)基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作进行邀请招标,现对邀请招标拟邀名单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应征人参加。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青海省公安厅某队三支队(海西支队)基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总投资:1842万元。
项目概况:总面积3115平方米,主要建设业务技术用房、备勤用房、车库、附属用房及室外配套设施等的监理。
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服务地点:海西州德令哈市黑海路以西,都兰路以北,福源路以东。
二、应征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提供相应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需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应征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总监理工程师条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青建工[2019]325号)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6.财务资格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后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需加盖公章)。
7.税收及社保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相应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等证明资料,需加盖公章)。
9.拟承担工作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应证明资料,需加盖公章),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0.就保密措施做出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1.请有意参加应征人提供对以上资料真实性书面承诺,如提供虚假资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2.应征人根据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提供高海拔服务保障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3.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省外进青企业登记应符合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业绩要求
近5年(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独立完成工程监理业绩(提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中标价及其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需加盖公章)。
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监理大纲和主要人员:针对本项目的相关信息,编制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分工、监理设施、合理化建议的监理大纲和主要人员方案。好的得100-71分;较好的得70-31,一般的得30-1分,不提供不得分。
五、征集响应文件要求
(一)征集响应文件签署
1.征集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征集响应文件内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征集响应文件若有涂改或修改,改动之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征集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A4标准纸张(或折叠为A4标准纸张、须符合存档要求),成册胶装;电子版征集响应文件份数为一份(存储介质为光盘),须与纸质版征集响应文件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3.征集响应文件(纸质+电子光盘)应放置于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征集项目名称、应征人名称、应征人地址、递交截止日期并备注“递交截止日期前不得开启”字样。征集响应文件粘好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日期前递交征集单位。
(二)征集响应文件无效情况: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征集响应文件无效。
1.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
2.未响应征集公告相关要求;
3.逾期送达;
4.未按要求密封、签署或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中实质内容部分字迹辨认不清。
六、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征集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方式:
1.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2.递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征集单位接收人:马龙、宋超,联系电话:0971-6118368。
3.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09:00;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要求密封的征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其他
(一)接收资料并不表示接受应征人参与项目后续工程施工投标工作。征集响应文件经代理机构组织的评审小组综合审查后,将提出拟邀名单建议。经征集单位审核后,向拟邀单位发出投标邀请,未进入邀请名单的应征人,将不予联系并不予解释。
(二)对所有自愿递交的征集响应文件的应征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本次征集递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还。
(三)所递交的资料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资格并列入征集单位黑名单。
(四)综合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应征人提供的业绩、服务承诺等情况综合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分别选取9(含9家)家单位为拟邀名单。若符合条件应征人不足9 家,按得分从高到低的自然顺序全部纳入拟邀名单。
(五)应征人需认真审核、确认征集响应文件中是否包含涉密内容,如有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如因应征人自身原因导致失泄密事件发生的,征集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街14号
联系人:马龙、宋超
联系电话:0971-6118368。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征集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cebpubservice.cn/)、《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qhggzyjy.gov.cn/ggzy/)上发布。
征集单位:青海省公安厅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