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消防系统补缺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青招字非2025-07174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消防系统补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消防系统补缺项目
1.2采购人: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1.3采购项目概况:新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消防系统补缺,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4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5标段划分及描述:/
1.6最高限价:549623.24元(大写:伍拾肆万玖仟陆佰贰拾叁元贰角肆分)
2.1采购范围:新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消防系统补缺,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9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3建设地点: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3.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后,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如无法在信用中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查询到相关信息,供应商需出具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资质证书状态;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情形。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其他要求:(1)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将采购文件费用的付款凭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qhcxzbyw1@sina.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进行确认(获取文件联系人:宋超,联系电话:0971-6118368);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文件费用后,将询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所留邮箱。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简写)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及用途,询比文件售出后不退。
获取文件专用账号:400069945805017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收款单位: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5.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9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或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接收邮箱:qhcxzbyw1@sina.com
注:本项目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会议,供应商应在2025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进入视频会议。视频会议过程中,接到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供应商将本公司名称及密码发送至会议公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解密。未参加视频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解密或无法打开的情形,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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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宁张路203号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邮政编码:810000 邮政编码:810000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 系 人:李媖、宋超
电 话:0971-4561008 电 话:0971-6118368
传 真:/ 传 真:/
网 址:/ 网 址:www.qhcxzb.com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