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某队基地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设计服务拟邀请投标单位征集公告

发布于: 2025-08-04 18:39

我单位受青海省公安厅委托,现对青海省公安厅某队基地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设计服务工作进行邀请招标,现对邀请招标拟邀名单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应征人参加。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青海省公安厅某队基地建设造价、工程设计服务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投资:约2.2亿。

项目概况:共四个项目,建筑总面积约3.6万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附属用房、车库及室外配套设施。

工程设计、工程造价范围:业务技术用房、附属用房、车库及室外配套设施等相关服务。

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建设地点:按合同约定执行。

、应征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提供相应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需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工程设计应征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技术能力;

工程造价应征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技术能力;

  • 工程设计应征人项目负责人条件:须具备高级(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职称证书、联系方式、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需加盖公章);

工程造价应征人项目负责人条件: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职称证书、联系方式、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需加盖公章)。

5、财务资格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后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需加盖公章)。

6、税收及社保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的资料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20天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及相关资料,需加盖公章)。

8、拟承担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作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相应资料,需加盖公章),提供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9、就保密措施做出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0、请有意参加应征人提供对以上资料真实性书面承诺,如提供虚假资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业绩要求

工程设计应征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独立完成一项设计业绩(提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中标价及其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需加盖公章)。

工程造价应征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独立完成一项造价业绩(提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中标价及其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需加盖公章)。

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工程设计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相关信息,编制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内容、设计方案、设计工作重难点分析、设计人员岗位职责相关内容的服务方案。好的得51-100分;一般的的1-50分,不提供不得分。

工程造价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相关信息,编制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措施,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内容的服务方案。好的得51-100分;一般的的1-50分,不提供不得分。

五、征集响应文件要求

(一)征集响应文件签署

  1. 征集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签署。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征集响应文件内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征集响应文件若有涂改或修改,改动之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2. 征集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A4标准纸张(或折叠为A4标准纸张、须符合存档要求),成册胶装;电子版征集响应文件份数为一份(存储介质为光盘),须与纸质版征集响应文件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3. 征集响应文件(纸质+电子光盘)应放置于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征集项目名称、应征人名称、应征人地址、递交截止日期并备注“递交截止日期前不得开启”字样。征集响应文件粘好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日期前递交征集单位。

(二)征集响应文件无效情况: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征集响应文件无效。

  1. 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
  2. 未响应征集公告相关要求;
  3. 逾期送达;
  4. 未按要求密封、签署或加盖公章;
  5. 响应文件中实质内容部分字迹辨认不清。

6.应征人只能对工程设计和工程造价其中1个项目应征,并递交征集响应文件,如出现应征人重复递交征集响应文件,按无效征集响应文件处理。

六、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征集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应征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现场报名。

(二)递交方式:

1.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2.递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征集单位接收人:牛春林、马龙,联系电话:0971-6128259。

3.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10:00前;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要求密封的征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其他

(一)接收资料并不表示接受应征人参与项目后续设计、造价投标工作。征集响应文件经代理机构组织的评审小组综合审查后,将提出拟邀名单建议。经征集单位审核后,向拟邀单位发出投标邀请,未进入邀请名单的应征人,将不予联系并不予解释;如递交截止时间工程设计单位或工程造价单位递交征集文件不满足三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工程设计单位或工程造价单位不满足三家,则招标人重新组织征集工作。

(二)对所有自愿递交的征集响应文件的应征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本次征集递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还。

(三)所递交的资料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资格并列入征集单位黑名单。

(四)综合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应征人提供的业绩、服务承诺等情况综合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分别选取工程造价、工程设计各9(含9家)家单位为拟邀名单。

(五)应征人需认真审核、确认征集响应文件中是否包含涉密内容,如有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如因应征人自身原因导致失泄密事件发生的,征集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街14号

联系人:牛春林、马龙

联系电话:0971-612825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征集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cebpubservice.cn/)、《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qhggzyjy.gov.cn/ggzy/)上发布。

 

                         征集单位:青海省公安厅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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