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乡村人居环境生态治理项目货物(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06-27 23: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海县乡村人居环境生态治理项目招标人为兴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海县乡村人居环境生态治理项目货物(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

        (2)规模及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都台村、灯塔村道路两侧高标准绿化,泉曲新村绿化,28公里道路两侧及哇让沟林区灌溉管道拉设,民俗村、子科滩镇及龙曲村哇让沟渠道两侧绿化带补植,泉曲新村、唐乃亥龙曲新村、子科滩镇安康小区、曲什安镇塔洞寺、河卡镇也龙寺、中铁乡民族村局部造林地段围栏拉设。 (1)片区绿化面积48.8亩,其中都台村、灯塔村道路两侧绿化面积12.8亩,绿化区开挖及碴土运输2555方,客土回填2555方,栽植各类苗木184260株。泉曲新村绿化面积36亩,栽植各类苗木47806株 (2)泉曲新村道路两侧绿化长度8150米,栽植各类苗木146192株。 (3)民俗村、子科滩镇及龙曲村哇让沟渠道两侧断带、空缺或保存率不高的地段随机进行补植补栽,补植青海云杉、河北杨等各类苗木13990株。 (4)28公里道路两侧及哇让沟林区道路两侧铺设水管道(DN150)22500米,购置相关设备C25混凝土镇墩630m3,C25混凝土支墩346m3,闸阀(DN150*150)1125个,移动软管(50mm)10000米。灌溉面积2000亩。 (5)唐乃亥乡龙曲新村,子科滩镇泉曲新村、安康小区,曲什安镇塔洞寺,河卡镇也龙寺、中铁乡民族村新造林地段拉设角铁立柱式围栏30000米。拉设锌钢护栏9650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4465001001

标段名称:兴海县乡村人居环境生态治理项目标段一

招标货物(技术服务)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30.0天 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服务事项:都台村、灯塔村道路绿化整地8450㎡(包含花砖拆除及清理、渣土开挖及客土回填等。);采购青海云杉710株(包括栽植、支撑架)、河北杨710株(包括栽植、支撑架)、祁连圆柏2840株(包括栽植)、乌柳180000株(包括栽植);采购颗粒有机肥3410公斤(包括人工费)、磷酸二铵1705公斤(包括人工费);护栏采购及安装9000米。泉曲新村绿化整地32162㎡;采购青海云杉2174株(包括栽植、支撑架)、河北杨1248株(包括栽植、支撑架)、乌柳224000株(包括栽植)、暴马丁香200株(包括栽植)、紫丁香4981株(包括栽植)、榆叶梅4981株(包括栽植)、祁连圆柏870株(包括栽植);采购颗粒有机肥9799公斤(包括人工费)、磷酸二铵4900公斤(包括人工费);护栏采购及安装650米、网围栏及安装30000米。民俗村及子科滩镇绿化带补植采购青海云杉484株(包括栽植、支撑架)、河北杨550株(包括栽植、支撑架)、暴马丁香600株(包括栽植)、紫丁香6178株(包括栽植)、榆叶梅6178株(包括栽植);采购颗粒有机肥6965公斤(包括人工费)、磷酸二铵3498公斤(包括人工费)。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网围栏检测报告、《苗木经营许可证》、及苗木的《产地检疫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业绩。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该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4465001001、E6301000076044465001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6月28日0:00时至2023年07月03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9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州开标室二(地址: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城北新区青海银行东侧)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兴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沈延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4-858280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联系人:沈延祥

联系人:蔡成斌、戚明

电    话:0974-8582800

电    话:0971-6138352

传    真:

传    真:

202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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